紀律條規“每周一學”(八)
編者按
每周一學 近期,婁底市紀委監委嚴肅查辦了市住建局原黨組書記、局長黃某案,黃某熱衷于跟老板打交道,樂于同老板交朋友,為方便與老板交往,下班后幾乎全部時間都泡在茶樓酒肆,“樂享”老板們一次又一次的紅包禮金,終致“六大紀律”全部破防。在《警鐘2》中,黃某懺悔自己喜歡進茶館談人生談“生意”,收受紅包禮金是常態,從小紅包到大金條,從人民幣到美金外幣,從五糧液到茅臺,一步步成為“大小通吃”,徹底腐化墮落到違法犯罪,心存僥幸到無所畏懼,終釀大錯身陷囹圄,從讀者變作者,從觀眾變演員的反面教材,是違規收受紅包禮金問題的典型案件。 “紅包禮金”是指管理服務對象、下屬單位和個人,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所送的禮金、消費卡、電子紅包和有價證券、股權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。近年來,中央出臺八項規定精神及實施細則、省委“約法九章”,從“嚴禁違規公款吃喝、嚴禁違規配備使用辦公用房、嚴禁違規收送紅包禮金”的三個嚴禁到撤銷廉政賬戶嚴禁違規收送紅包禮金的“再升級”,黨中央三令五申,各級黨委政府反復強調,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采取系列措施整治紅包禮金問題。但少數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把紀法條規當成了擺設,陋習不改,依舊我行我素,頂風作案,違規收受禮品禮金仍然是反復出現的“常見病”,易發多發的“節日病”。 黨員領導干部掌握著公權力,是不法分子“圍獵”的重點對象。少數黨員干部錯把“紅包禮金”當成禮尚往來,極少數黨員干部借禮尚往來之名掩耳盜鈴,自欺欺人,甘于被“作局”,被“圍獵”?!凹t包禮金問題”絕非小事,個別黨員領導干部往往習以為常,認為是普遍存在,法不責眾,心存僥幸。導致溫水煮青蛙,在小事中執迷不悟,一步步走向深淵,釀成大禍;“紅包禮金問題”不僅是黨員干部、公職人員個人的事,很多縱容、默許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收受紅包禮金的,“廉內助”演變成“貪內助”,賢內助成了腐敗分子的“幫兇”,最終形成腐敗窩案被一鍋端。 古代東漢大臣羊續,被敬稱為“懸魚太守”,“羊續懸魚”堪為克己奉公、清廉自守、以身作則典范,成為中國歷史上著名的廉吏。成語典故中“魚”,今之“紅包禮金”也,要從中得到的啟示就是“防微杜漸”“勿以貪小而為之,勿以廉小而不為”。違規收送紅包禮金的危害不可小覷,事關干部清正、政府清廉、政治清明。各級黨委(黨組)要堅定政治立場和鮮明態度,壓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,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,持之以恒糾治紅包禮金陋習。領導干部要明德知行,以上率下,倡導清清爽爽的同志關系,規規矩矩的上下級關系,做抵制紅包禮金和廉潔從政的模范。廣大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要崇廉拒腐,頂得住“紅包禮金”的誘惑,始終堅守初心、堅定理想信念、鑄牢信仰之基、補足精神之鈣,摒棄紅包禮金的陋習,樹牢清明廉政意識,促進新時代廉潔文化建設,共同守護政治上的青山綠水。